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具體見下表: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表
級數 | 應納稅所得額(含稅)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1 | 不超過15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全月應稅工薪收入總額 稅前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例如:某員工當月工資6000元,可扣除的個人負擔社保為400元,可扣除的個人負擔住房公積金為500元,則其當月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3500-400-500=1600元,對應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則其當月應納稅額為1600×10%-105=55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按稅法規定,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在發放當月按以下計稅方法計算個人所得稅:
(一)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員工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第1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A員工全年一次性獎金為4000元,當月工資為3000元,可扣除的社保、公積金總額為500元,費用扣除數3500元。第一步,查找稅率及速算扣除數:該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為3500-(3000-500)=1000元,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除以12個月(4000-1000)÷12=250,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元。第二步: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4000-1000)×3%-0=90元。B員工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當月工資8000元,可扣除的社保、公積金總額為3000元,因為8000-3000-3500>0,則以24000÷12=2000來確定該員工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為10%和105元,其應納稅額=24000×10%-105=2295元。
需要注意的一點,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因此,對于公司發放的除全年一次性獎金外的其他獎金,如上半年獎等,均在發放獎金當月與當月工資合并申報。